重疾险新定义即将开始执行,旧定义产品将在年1月31日前全部下架。而且,并不是所有旧规产品都会坚持到31日,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下架计划,很少会坚持到最后一天!也就是说,如果想购买旧定义的产品,本月将是最后的机会。讲道理,这时候新规产品应该大批量上市了,但似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动作迟缓,一点都不积极,所以,现在买重疾险还得从旧规里选。
一、新规定义并不都优于旧规
有人会问,新规都出来了,凭什么购买旧规的产品?
简单温习一下新旧更替的内容:
二、这些变化对我们最大的影响是什么?主要表现为两点:
1、癌症定义更为严格,一些轻度的恶性肿瘤被踢出重疾理赔。
2、高发轻症的赔付比例不高于30%,低于目前旧规产品的平均水平!
所以,买新还是买旧?
如果你本来就有甲状腺结节,在意甲状腺癌的保障,当然是在新规执行前赶紧上车,毕竟30%与%差距,还用说什么吗?
如果更在意心脑血管疾病的保障,可以等等新产品,新规中对“冠状动脉搭桥术”的保障更为友好,即使是切开心包的“微创手术”也能赔%保额。
当然,在这个过渡期,有很多公司提出了择优理赔的方案(新规旧规谁能赔就按哪个赔,讲道理这是过渡期最理想的处理方法),比如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太平人寿、信泰人寿、昆仑健康、百年人寿等等,各位投保前都可以问问。
必须再提醒一点:新规重疾险可能不会便宜。
在新定义下甲状腺癌保障的降低,反映了整个癌症的保障是收紧的!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没有一个人可以精准预测到自己未来会患哪种病!
如果一个月前你问我重疾该怎么买?我会回答:风险不等人,如果你没有买任何重疾险,现在先做一部分保障,等新规产品出了,再加保;
如果你现在已经有重疾险了,且看好重疾新规下的产品,可以等新规下的产品出了再加保。这样就能保证自己同时拥有两版重疾规范下的保障。
但是现在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买重疾旧规下的产品,并且一次性买够保额!
因为你已经不需要在新旧版本下的重疾中苦苦抉择了,鱼和熊掌已经可以兼得!
目前,保险公司已经纷纷推出重疾险择优理赔方案,让消费者在理赔时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
三、新规实施之前购买的重疾,以后的赔付有什么影响?
有朋友会问,新规虽然有不利的地方,但是也有变宽松的地方,那假如我买旧版本的重疾,对于变宽松的地方岂不是赔不了?
对于这一点,不用过于担心。
年10月31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其中,第23条规定:
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
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所以,即使医学诊断标准发生改变,现有的产品也还是可以理赔的,万一发生争议到了诉讼的地步,因为该规定的存在,保险公司也几乎确定会败诉。
正因如此,一些敏感的公司,如友邦、平安、国寿、工银安盛、中英、长城等,在新的定义出台以后,陆续官宣了新规实施前购买的产品“择优赔付”的*策,即新旧定义,哪个有利于消费者就按哪个来赔。与其将来“出力不讨好”还不如送个顺水人情。
基于这个逻辑,在新规实施前购买的重疾险可以同时占到新旧定义的好处。
四、产品定价上升还是下降?
之前,根据各路精算师的预测,由于高发的轻度甲状腺癌被移出重症,年轻人的重疾理赔率会下降,新规产品的保费将会有一定的降价空间,但是也不多,大概在5%左右。
但实际上,情况可能没那么乐观,因为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也就是再保公司(保险公司为了分散赔付的风险,会为我们的保单在再保险公司那里购买保险),这几年的利润持续下滑,不愿意降价。
影响重疾定价的几个因素:重疾发生率(带身故责任的还包括身故发生率)、现金价值、退保率、预定投资利率、保险公司各种成本、利润率,等等。一个重疾发生率,影响有限。
再者,最近几年保险市场的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很多产品的保费已经接近地板价,降无可降了。
五、所以新的好还是旧的好?
看完我的分析后,相信你已经有答案了。其实,价格的因素已经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了,即使降也降不了多少,但是“择优赔付”的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了。
还是那句话,买保险最好的时间是一出生,其次就是现在。
风险不等人,早一天买早一天拥有保障。生效了的保险才是最好的保险。
对重疾新规或者保险产品有任何疑问,有需要的随时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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