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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28 10:49:00

欧美电力规划体制镜鉴


国际能源讯:电力规划体制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力规划活动的组织主体、参与各方、业务范围、实施流程等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既是电力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项目投资建设、市场运营、调度运行以及监管活动密切相关,对电力工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国外的电力规划体制中,欧洲和美国的规划体制有其鲜明的特色。


欧洲:一体化协同作战


欧洲统一电力市场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客观上要求对作为电力市场运行物质基础的电开展统一规划。2009年,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欧盟第三次能源改革法案,授权欧洲输电运营商联盟(ENTSO-E)编制和发布泛欧洲范围内两年一度的“十年电发展规划(TYNDP)”(以下简称“十年规划”)。2010年,“十年规划”试验性报告推出;2012年,首份正式报告发布;2014年6月底,第二份报告将面向各利益相关方征询意见,并于年底正式出台。


欧洲输电运营商联盟由欧洲34个国家的41家输电运营商(TSO)组成,除编制和发布泛欧洲电发展规划外,还负有制定欧洲统一电力市场运行规则、促进输电运营商开展合作的职责。主导和组织电力规划活动的是联盟下设的系统发展委员会(system development committee),该委员会设有两类小组,一类是工作小组,分别负责10年电发展规划、欧盟规划标准制定、电模型和数据工作、系统充裕性和市场建模、2050年电力高速公路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另一类是六个区域小组,分别负责北海、波罗的海、欧洲中南部、西南部、东南部和中东部区域的电规划、新建发电项目特别是可再生发电项目的入工作。由于规划工作的复杂性,上述各小组在系统发展委员会的主导下相互配合开展工作。


“十年规划”的成果由《规划情景和充裕性预测(SOAF)》报告、规划主报告(the TYNDP)以及区域小组制定的六个区域投资规划报告(RgIPs)构成。《规划情景和充裕性预测》报告重点研究泛欧洲、区域和成员国在不同情境下的发电充裕性和电力平衡状况。规划主报告和区域投资计划报告分别针对泛欧洲和区域两个层面,对前一期规划报告开展后评价,进而确定投资需要,研究提出具体的投资项目,并从输电充裕性、环境保护、电灵活性等角度对规划项目进行评估。上述8个报告详尽描述了欧洲能源*策目标下电力工业未来十年所应开展的关键性电投资,对电投资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事实上,“十年规划”并不具有强制实施的效力,但却提高了输电系统投资的信息透明度,从而对电乃至电源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导向作用正呈现出进一步增强的趋势。2013年5月,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颁布的能源基础设施监管导则生效,明确指出在对关涉共同利益的电力项目(主要是跨越两个国家的输电项目)遴选时,“十年规划”是唯一的决策基础。据悉,2014年底发布的规划将加强对发电充裕性的研究,这意味着规划将对电源发展会释放出更多的引导信号。此外,由于欧洲统一电力市场已经实现耦合,与市场运行休戚相关的统一电力规划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美国:电规划先行


在美国,电源投资主要依靠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电关乎电力市场运行效率,因此电规划成为电力规划的核心。美国的输电规划主体主要有三类:


一是独立系统运行商和区域输电组织(ISO/RTO),主导各自平衡区内的电规划。以加州为例,成立于1997年的非营利公益性公司加州独立系统运营商(CAISO)主导ISO平衡监管区(Balancing Authority Area)内的年度和中长期的输电规划程序,负责制定输电规划和输电覆盖范围内发电机组接入规划。输电规划程序允许各利益方的广泛参与,旨在对电开展评估,辨识潜在的输电瓶颈,研究提出可靠性和运行效率提升的项目。


二是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NERC)下属的8个区域可靠性组织,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以协调为主的规划事务。以西部电力协调委员会(WECC)为例,WECC设有董事会、三个常务委员会和九个董事委员会。作为常务委员之一的规划协调委员会负责向WECC董事会提供规划方面的技术支持和*策建议。相关输电规划业务主要涵盖综合规划数据库的管理、输电系统的分析和建模、为制定运行策略和限额所进行的情景研究以及地区输电规划等方面。规划方案通过专门制定的规划程序产生,综合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


三是由几个州联合成立的规划组织,在法案授权范围内开展电力规划活动。1980年,根据联邦《太平洋西北部电力规划和节约法案》,华盛顿州、俄勒冈州、爱达荷州和蒙大拿州联合成立西北电力与节能委员会(NPCC),开展西北部的电力规划工作。NPCC成立后,不仅在规划流程中重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和公众的意见,还将终端能效视为资源,并且考虑诸如环境损害成本等各类资源在全寿命周期范围内的社会成本。目前,美国西北部的电力规划在全美处于领先地位。


联邦层面对电力规划发挥作用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2005年,能源部成立了电力输送和能源可靠性办公室。2007年该办公室升级为副部级,负责刺激电力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提出提升基础设施规划安全性和灵活性的措施等事务。2009年,按照《美国再投资和复兴法案》的要求,该办公室下设的国家电力输送处该处被赋予的一项新的职能,即通过向东部、西部和德克萨斯三大互联系统的五个组织提供项目资金,支持各互联系统的电力规划研究,促进规划过程的衔接协调,提升互联系统开展长期战略分析和规划的能力。


项目依托的五大组织分别为:东部互联系统规划合作组织、东部互联州规划委员会、德州电力可靠性协会长期研究项目、西部电力协调委员会、西部州长联合会。这些组织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合作的机制,将电力企业、联邦和州*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纳入其中,旨在加强而非替代互联区域内现有的输电规划流程,促进互联系统内各州之间在资源和输电研究、规划和决策方面的有效合作。例如,东部互联州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来自各州的公共事业委员会、州长办公室、能源办公室以及其他*府方面的代表,这种机制便于州*府参于区域层面电力规划,能大幅提高规划方案转化成现实投资的可能性。在东部互联州规划委员会成立之前,此类合作在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


目前,欧美的电力规划体制尚未定型,正处在发展演变之中,但共同的特点和趋势却十分明显:一是电力规划以输电为核心开展,对发电和需求侧充裕性资源的评估预测成为输电规划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这对于电力市场环境下实现电源、电和需求侧的规划协调至关重要;二是以区域为单位开展电力规划成为主流,由*府授权的非营利性中立组织开展电力规划是普遍做法;三是规划过程中重视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四是统一规划规划过程中的协调机制建设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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