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动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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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18 15:19:00

案情介绍

年2月11日,原告因主诉“心悸3年余”医院处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心律失常、持续性心房颤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劳力性心绞痛;反流性食管炎;胃息肉;前列腺增生。年2月12日,被告为原告行冠脉造影术。年2月14日,被告为原告行心脏电生理检查+房颤射频消融术,术中发现心脏压塞,遂转入外科行急诊开胸探查+修补术。年2月25日,原告出院。原医院存在过错,导致王某伤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且看审判详情。

患方观点

原告认为:年2月11日,原告因心悸发作伴胸闷不适被被告收入院。年2月14日,原告行心脏电生理检查+房颤射频消融术,术中发现心脏压塞,遂转入外科行急诊开胸探查+修补术,术中探查见冠状静脉窦破裂,局部约8mm血肿,可见小股血液持续流出,使用5-0prolene缝线带垫片褥式缝合修补,止血后关胸。手术诊断为心脏损伤、心包积液、心律失常、持续性心房颤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原告认为,被告未尽到谨慎操作义务,手术粗暴,在行心脏电生理检查+房颤射频消融术中划破原告心脏,导致原告不得不行开胸探查+修补术。被告的过错医疗行为给原告的身心造成极大的痛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医方观点

被告认为:心脏破裂是射频消融术的固有手术风险,不能完全避免,医院已充分告知患者,经患者同意后才进行手术;术中发生心脏破裂并发症后,医院积极治疗,处理得当,患者转危为安。综上,医院不存在过错。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具体意见为:医疗费,不同意,原告自身患有多种疾病,需长期看病和吃药。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中包括其他疾病的费用,且原告正常手术后也需正常吃药,故治疗原告原发病和其他疾病的费用不应由被告承担。此外,医疗费应以原告自费为基础,其在药房支出的费用及京东买药的费用与本案无关,均不认可。

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异议明显,于是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本案被鉴定人持续症状性房颤,医方给予行射频消融术有指证,术中发生穿孔不能排除操作的相关性;心包压塞虽为手术不能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但当发生心包压塞给予穿刺引流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在联合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无效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医方在被鉴定人发生心脏损伤后的救治不利,存在过错,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导管消融治疗房颤中出现心脏穿孔和心脏压塞的风险较普通导管射频消融的操作要大,为术中较严重和凶险的并发症。患者出现心脏压塞表现,应尽快行心包穿刺引流,多数患者不需要外科开胸止血。为防止心脏穿孔的发生,术中导管操作不宜用力过猛或张力过大,转动导管时尽可能保持导管游离在心腔内。冠状静脉窦、左心耳、右上肺静脉口外左房顶部是容易穿孔的位置。综合分析,本案被鉴定人所患“房颤”,需要行射频消融术治疗;术中发心脏穿孔、心包压塞为该项手术不能完全避免的并发症;自身疾病性质与医方过错共同造成了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被鉴定人术后因“心脏损伤、心包积液”转心外科急诊行开胸探查术,术中发现冠状静脉窦破裂予缝合修补,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第5.8.37)条之规定,符合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法院观点

本院根据原告申请,就本案争议的医疗损害责任问题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人根据相关鉴定材料及双方陈述意见,就委托事项进行了分析,出具鉴定意见,整个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意见依据充分,可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结合鉴定意见,本院认为原告因“心悸3年余”到被告处住院治疗,被告根据其入院诊断,为原告行射频消融术手术治疗,并进行了相关风险的告知,被告该部分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原告在射频消融术中出现心脏损伤,虽为手术不能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但要求术者在手术中操作中应更加谨慎,在出现心脏损伤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现不能排除原告术中出现心脏损伤与被告操作的相关因素,且被告在原告出现心脏损伤后存在救治不利的过错,故本院根据原告自身疾病的性质及被告存在的过错,并参考鉴定意见,确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同等责任,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年3月10日法院判决: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医院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2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护理费元、误工费.40元、交通费元、残疾赔偿金.5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鉴定费元,合计.24元。

笔者提醒

1.射频消融。

射频消融是通过股动静脉、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的途径,把电极导管插入心脏,用电生理标测技术找到心脏内异常电传导通道或异位搏动点,利用大头导管顶端的电极在心肌组织内产生阻力性电热效应,使心肌细胞干燥坏死,达到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的目的。其实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用一定功率的电流将局部心肌细胞灼伤,使其坏死失去传导功能,从而达到治疗心律失常的目的。那么射频消融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要对心肌进行热化学处理,同时还有电极导管的物理损伤,就有出现心脏穿孔、局部炎症继发血栓、临近心肌组织被殃及等风险。虽然射频消融手术是创伤极小的微创手术,但是上述并发症一旦发生,后果均非常严重。

2.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合理吗?

射频消融术出现心脏穿孔的并发症还是比较少见的,光因消融导致心脏穿孔更少见,一般是电极导管在操作的过程中过于粗暴将心肌直接“捅穿“所导致,所以一旦出现心脏穿孔,多为手术医师操作不当所致,医院存在过错是合理的。但林律师认为,基于房颤视频消融术的手术难度及并发症的难以完全避免,医院承担50%的医院负担。

3.医疗机构如何预防上述医疗纠纷?

本案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应当进行同行评议,其鉴定意见非常专业:患者出现心脏压塞表现,应尽快行心包穿刺引流,多数患者不需要外科开胸止血。为防止心脏穿孔的发生,术中导管操作不宜用力过猛或张力过大,转动导管时尽可能保持导管游离在心腔内。所以手术医师在术中操作以及出现并发症时均应以冷静的心态对待,切勿急躁、手忙脚乱,忘记正确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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