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底,北京市医保中心颁布新一轮医改惠民*策,从年1月1日起,冠状动脉支架植入实施DRGs(DiagnosisRelatedGroup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冠状动脉支架价格调整、集中带量采购。医院(医院)在院长张明奎带领下,积极落实相关*策,组织医保办公室、器械设备处、心脏中心内科、导管室等做了大量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在12月31日,完成了物价系统、耗材系统的运行调整和测试。年1月1日以来,心脏中心与医保管理团队充分准备、全程监督,按照要求严格实施了25例医保患者的DRGs核算工作,顺利揭开我院单病种DRGs付费工作的新篇章。
与此前广泛采用的按诊疗项目付费方式不同,DRGs付费按照“临床治疗方法近似、费用成本近似”的原则,对复杂的医疗行为进行归类,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美国自年推行DRGs付费模式以来,先后在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40余个国家投入使用,DRGs付费以病种为单元,医院进入以病种为基础管理,进行更为精细的经营、成本控制乃至学科发展的规划,在临床绩效评估、支付管理方面都取得了确切、积极的效果。
我院高度重视DRGs付费改革工作,张明奎多次强调,国家推动DRGs支付和绩效评价,医院成本管理和提高效率提出的新的挑战,更是推动我院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医院核心竞争力的机遇。全院各临床科室应当以DRGs作为核心管理工具,推动我院医疗体制改革向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人性化迈进。副院长刘芳针对我院内科系统DRGs付费改革工作确定了“控费、提效、调结构”的工作目标,针对虚拟运行和具体实施DRG付费项目的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作为我院实施的首个DRGs付费项目,心脏中心高度重视。副院长张东亚亲自指导部署心脏中心DRGs付费的准备和衔接工作,扎实、有序促进DRGs付费工作的实施和顺利开展。信息中心、病案管理科与导管室团队提前解决了冠脉介入手术报告系统与病历首页不同数据库对接工作,冠脉介入团队医护也完成了新报告系统使用的培训和运行。心脏中心内科和导管室主任苗立夫多次组织冠脉介入医生、病房主管护师和导管室护士集中学习DRGs付费*策和文件。邀请医保办公室主任崔慎梅针对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和DRGs付费的医保支付管理模式及如何贯彻执行做了充分、细致的讲解,并介绍了国内外临床科室通过DRGs系统实施医疗质量控制和科室管理的宝贵经验。通过学习,心脏中心内科所有医护人员清楚认识到,DRGs付费系统不仅仅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显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利器,更有利于提高临床医疗质量。这项新的支付方式将颠覆现有的传统管理模式,我们要认清形势,转变思路,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做好充分应对DRGs实施的工作。
冠状动脉支架价格调整、集中带量采购后,支架费用较之前有大幅度下降。对于接受冠脉支架植入术的患者,医保DRGs总支付费用为元。自年1月1日以来,心脏中心已完成纳入医保DRGs结算的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25例,与*策实施前比较,DRGs的实施带来了介入总费用、患者支付费用的双下降,切实起到了降低医保和参保人员支付的预期效果。但与此同时,一些患者担心支架降价后,质量及对疾病影响等问题,介入医生在同患者及家属谈话时,细心讲解此次DRGs付费的意义,分析不同类型临床情况、冠脉介入治疗策略以及对患者的影响,使患者安心治疗。
常规冠脉介入植入术DRGs付费工作开展的同时,也有多名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纳入DRGs管理系统。针对该类患者病情凶险、临床合并症多和围术期并发症多的特殊情况,张东亚指示,应充分做好术前评估,以尽快恢复心肌灌注为原则,结合临床状况和病例特点,以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为中心,做好相应的DRGs控费和管理工作。此外,针对其他临床科室转科、会诊需接受冠脉诊疗的患者,心脏中心内科和导管室也做到了充分沟通和提醒,提高相关临床科室冠脉介入患者的诊疗效率,为下一步全面推动冠脉介入诊疗DRGs付费工作做好准备。
近年来,在院领导和心脏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心脏中心内科和导管室在主任苗立夫带领下,先后开展多项复杂冠脉介入诊疗最新技术,包括经皮准分子激光销蚀治疗支架内慢性闭塞病变及桥血管闭塞病变、各类正逆向开通慢性闭塞病变技术、复杂的冠脉口部及分叉病变介入治疗、高危冠脉钙化病变处理、体外膜肺氧合(ECMO)支持下的危重复杂冠心病介入治疗等。DRGs付费实施后,不同类型病变的冠心病患者,在我院治疗期间费用降低的同时获得更加精准和高效的治疗,将有更多的冠心病患者从诊疗中获益、收获更多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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